噪音扰民这个问题可谓是到处都存在,不少人会感觉这个是非常小的事情,至于说可以索要赔偿更是不敢想象的,不过假如因噪音污染致使自己健康受损的话,是可以需要赔偿的,至于赔偿多少就依据具体损害而定。
噪音一般若是个人行为引起的话,那样可以通过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置。这种噪音总是不持久,所以导致的损害也基本可以忽视不计,但有的噪音是长久存在的,譬如高速公路噪声污染,高速公路两侧的居民长期生活在噪声污染的环境中,其身心健康必然遭到一定量的损害,但噪声污染损害具备长期性和潜伏性,损害症状和后果不可以在短期内显现,在未有确切证据证明损害后果的状况下,怎么样认定损害事实及确定损失赔偿的规范就成为索赔的重点所在。
假如说受害者想需要污染者赔偿损失,此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假如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此时,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但,虽说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将所有证明责任都转移给加害人,而只不过转移依传统的证明责任规则原本应由受害人承担的部分证明责任,受害人仍然承担初步的证明责任。建议通过诉讼维权的话最好可以找个噪音污染专业的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