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目前发表作品的渠道已经延伸到互联网。由于不同于传统上发表作品的做法,互联网上发表作品,其他人可以随便看到,并且复制粘贴就拿过去了,就有人担忧不可以得到版权保护。
其实,对于这一点还是不需要担忧的,在互联网上发表我们的作品,还是受版权保护的。互联网版权也算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常识作品的作者在网络中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
根据规定,著作权可以登记确认。不过,国内的互联网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不是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获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在国内,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收获自动享有版权。现在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著作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可以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
另外,在互联网上发表我们的作品,然后发现被侵权了,互联网著作权人可以在其中行使下面的几种权利:
1、起诉权。在发现侵犯自己著作权的内容后可以控告侵权人,这是一项基本的权利,也是每一个权利人都要积极倡导的。
2、警告权。当著作权人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需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准时删除侵权内容,当然,著作权人需要向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
对于这个证据,主要范围包含以下:
(1)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著作权权属证明,如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原稿等;
(3)侵权。
3、先予实行请求权。为了准时制止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在出示上述证明后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手段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网上署名权。
因此,一旦发目前网上发表的作品被侵犯版权了,作品著作权人可以积极采取上面的几种权利,如果损失较大,在起诉的时候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