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为了可以将产品卖出去,在宣传广告中不真实描述商品,等到用户购买的时候发现事实跟描述不实。其实,不真实宣传是欺骗买家。但,有的商品投入的广告本身需要夸大一点,可是以下几种行为的就是一种不真实宣传了。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不真实宣传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对商品性能、效果等在科学上没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
2、对商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质的宣传;
3、用专利申请号进行宣传;采取“忠告”用语不真实宣传;
4、假冒别人名义、商誉和形象等进行宣传;
5、对角逐对手的经营情况、资金情况等进行宣传;
6、未经认同,宣称商品是“首创”、“独家经营”等;
7、宣称我们的商品是“换代商品”、“第二代”等。
对商业信誉或者产品的水平、制作成分、制作方法、性能、作用与功效、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经营情况、售后服务等作不真实宣传或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罚款1.5万元。假如有下列状况的,就要分别计算,合并确定罚款的基本标准:
1、不真实宣传的内容有2项的,罚款增加5000元,将来每增加一项,增加罚款5000元;
2、因不真实宣传行为发生的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越5万元的,每增加5000元,增加罚款1000元;
3、不真实宣传行为延续的时间达到三个月的,增加罚款1万元;超越三个月的,每增加1个月,增加罚款3000元;
4、借助广告进行不真实宣传的,广告成本达到5000元的,增加罚款5000元;超越5000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罚款2000元。
最后,由于不真实宣传遭到欺骗和误导,使购买产品或者同意服务的买家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买家可以积极维权,需要他们就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由于赔偿产生纠纷,损失较大的,建议可以找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