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了房地产归他们,法院能查封吗
离婚协议约定房地产归他们所有,法院对此能否进行查封
关于法院在离结婚以后是不是拥有权力查封有关房产的问题,需要基于具体个案来做出评估。若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通过协议方法明确规定将某处房产分配给其中一方,并且该项协议已得到有效实行并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那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另一方所产生的债务问题,法院便没办法对该房产推行查封手段。
然而,若该笔债务涉及到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夫妻一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夫妻共有财产中的房子予以查封,以便用于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
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
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了解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离婚了房地产如何解决
若房地产属夫妻共有些共有财产性质,那样这处房地产理应遵循夫妻一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配;
反之,假如其是单方面的个人财产的话,便不需要对此进行分割。
以下为离婚时房地产分配的具体规则:
第一,对于结婚以前或者结婚以后获得房地产证、仅登记在某一方名下并已全部付清房款的状况而言,如此的房地产可归为个人所有些财产;
第二,在结婚以前以个人名义支付购房首付款,结婚以后由双方一同承担贷款,一同偿还的部分与相匹配的增值部分均算作夫妻之间的一同财产;
除此之外,若结婚以前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地产作为婚姻用房,即使只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夫妻之间的一同财产;
最后,结婚以前爸爸妈妈为子女购买房子出资的状况,此种出资可视作赠予自己孩子的礼物,然而如爸爸妈妈在事后明确告知赠与给两个孩子一同享有者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常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了房地产如何分
离婚过程中,涉及到房地产分割问题时,一般会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第一,依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达成的协议来处置有关事宜;假如并无此类约定,则需依据房地产的购置时间与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原因,进行公正适当的分割。对于结婚以后所购得的房地产,不论是登记于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一般都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分割权;至于结婚以前由某一方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地产,尽管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在结婚以后一同偿还贷款及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仍有权利需要予以分割。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分割策略或许会遭到很多原因的影响,比如夫妻双方的过失程度、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等等。若你需要更为详尽的法律咨询服务,大家强烈建议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
假如离婚协议已明确房地产归他们所有,并完成产权登记,通常情况下,法院不可以因另一方债务问题查封该房地产。但若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查封该房地产以清偿债务。具体状况需依据个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