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同债务一方清偿后是不是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一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一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讲解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就一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倡导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为此,夫妻一方代偿还一同债务后,就依法律规定有偿就其超额支付部分,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
综上,华律网记者觉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向别人借款未能按期归还被提起诉讼,即债权人向夫方同时倡导了权利,需要夫方清偿债务。协议离结婚以后,法院实行中对夫方进行强制实行,使夫方先行对债权人履行了给付义务。为此,夫方基于“夫妻关系期间的一同债权、债务确认书”中的约定,向妻方行使追偿权,需要被告承担一半的一同债务,于法有据。